仪征位于江苏省中西部,地处长江三角洲的顶端,是宁、镇、扬“银三角”地区的几何中心,西接南京,东连扬州,南濒长江,与镇江隔江相望,北部与安徽省天长市接壤。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之势,地貌多样,南部为长江冲积平原,北部、中部为缓岗丘陵区。仪征市处于江淮之间,江淮分水岭横贯东西。全市分长江淮河两大水系,长江水系流域面积近700平方公里,淮河水系流域面积170多平方公里。全市环境状况良好,农村主要河流水质达地面水Ⅱ类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达优级。沿江圩区河流纵横,水源丰富,土地肥沃,宜粮宜蔬宜渔;丘陵地区野生物种丰富,自然植被较好,生态环境优越,宜林宜牧宜副。这里属北亚热带季风气侯区,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气侯温暖,为发展农副业生产提供了很好的自然环境。沿江大片圩区土地肥沃,河网密布,历来是鱼米之乡;丘陵山区宜林宜牧宜副,发展多种经营前景诱人。仪征矿产资源主要为玄武岩石料、型砂、砺石(球石、花彩石、雨花石)、泥碳、天然地下矿泉水、石油和地热。其中,雨花石产销量占全国前列,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及东南亚地区。农业主产大米、小麦、油菜籽,特产菜鹅、果品、席草、水产养殖,“馋神风鹅”热销国内外。
仪征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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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