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位于江苏省中西部,地处长江三角洲的顶端,是宁、镇、扬“银三角”地区的几何中心,西接南京,东连扬州,南濒长江,与镇江隔江相望,北部与安徽省天长市接壤。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之势,地貌多样,南部为长江冲积平原,北部、中部为缓岗丘陵区。仪征市处于江淮之间,江淮分水岭横贯东西。全市分长江淮河两大水系,长江水系流域面积近700平方公里,淮河水系流域面积170多平方公里。全市环境状况良好,农村主要河流水质达地面水Ⅱ类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达优级。沿江圩区河流纵横,水源丰富,土地肥沃,宜粮宜蔬宜渔;丘陵地区野生物种丰富,自然植被较好,生态环境优越,宜林宜牧宜副。这里属北亚热带季风气侯区,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气侯温暖,为发展农副业生产提供了很好的自然环境。沿江大片圩区土地肥沃,河网密布,历来是鱼米之乡;丘陵山区宜林宜牧宜副,发展多种经营前景诱人。仪征矿产资源主要为玄武岩石料、型砂、砺石(球石、花彩石、雨花石)、泥碳、天然地下矿泉水、石油和地热。其中,雨花石产销量占全国前列,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及东南亚地区。农业主产大米、小麦、油菜籽,特产菜鹅、果品、席草、水产养殖,“馋神风鹅”热销国内外。
仪征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